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电电力上海庙发电公司31.4万千瓦全额自发自用新能源项目(21.4万千瓦光伏)监理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009363,招标人为国电电力双维内蒙古上海庙能源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内蒙古上海庙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内蒙古上海庙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国家能源集团内蒙古上海庙发电有限公司 31.4万千瓦全额自发自用新能源项目(21.4万光伏)(以下简称“ 光伏电站工程”)场址位于 鄂托克前旗上海庙镇 ,额定容量为214MW,实际布置容量为 256.81552MWp,新建一座110kV 升压站,新建一条 110 kV 线路至汇集降压站,线路约9 km。经降压变降压后以10kV电压等级接入国能上海庙 4×1000MW火电厂#1-#4 高厂变10kV侧8段母线(含火电站内扩建8面进线电源柜)。汇集降压站内规划建设4台80/50-50MVA主变,一次建成。
储能装置:本工程按照10%发电额定容量,2小时调峰能力配置储能系统,其中光伏配套21.4MW/42.8MWh储能,储能系统接入本工程光伏110kV升压站的 35kV母线。
2.1.2招标范围:整个214MW光伏场区、光伏110kV升压站(含储能部分)、光伏110kV送出线路、汇集降压站各项施工前准备、五通一平、桩基、安装、消防土建工程施工(含施工辅企及临时设施)、检验、试验、单体调试及分系统试运与整套启动、试运行、性能试验、设计值投产、消缺、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等全过程的监理服务。详见技术部分。
2.1.3服务期: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项目全部通过验收(开工时间暂定2025年11月20日,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200MWp及以上光伏项目监理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有效监理工程师(电力工程专业)资格注册证书。
(2)总监理工程师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200MWp总监理工程师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总监理工程师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须能体现工程名称、总监理工程师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10-0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10-11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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