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神东煤炭上湾办公区域等5个物业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309311,招标人为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东煤炭分公司,项目单位为:矿业服务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神东专业化基地及维修三厂物业服务项目、神东上湾煤矿及马家塔区域物业服务项目、神东设备维修中心二厂物业服务项目、神东上湾办公区域物业服务项目、神东寸草塔及石圪台煤矿物业服务项目于2025年底到期,根据目前矿业服务公司工作实际,需对以上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外委。
2.1.2.采购范围:(1)神东专业化基地及维修三厂物业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专业化基地、维修三厂、物资供应中心马家塔总库、国家矿山应急救援国能神东队实训基地。
服务内容:办公楼保洁(含门岗)及会议服务、单身公寓保洁、浴室服务、洗衣服务、外环卫保洁、绿化管护服务。本项目配置物业服务216人,绿化管护23人。除以上服务人员外,该项目要求至少配置项目经理1人,主管6人。
(2)神东上湾煤矿及马家塔区域物业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上湾煤矿及驻矿单位、煤制油选煤厂、马家塔区域
服务内容:办公楼保洁及会议服务、单身公寓保洁、浴室服务、洗衣服务、外环卫保洁、绿化管护服务、井口送饮服务。本项目配置物业服务171人,绿化管护19人。除以上服务人员外,该项目要求至少配置项目经理1人,主管5人。
(3)神东设备维修中心二厂物业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神东设备维修中心二厂、皮带机公司
服务内容:办公楼保洁及会议服务、单身公寓保洁、外环卫保洁、绿化管护服务。本项目配置物业服务121人,绿化管护13人。除以上服务人员外,该项目要求至少配置项目经理1人,主管2人。
(4)神东上湾办公区域物业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监理公司、地测公司、矿业服务公司、安监局办公区、工程项目管理公司、车辆管理中心车队办公区、上湾小区等。
服务内容:办公楼保洁及会议服务、单身及带家公寓保洁、洗衣服务、外环卫保洁、绿化管护服务。本项目配置物业服务126人,绿化管护14人。除以上服务人员外,该项目要求至少配置项目经理1人,主管4人。
(5)神东寸草塔及石圪台煤矿物业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寸草塔煤矿及驻矿单位、石圪台煤矿及驻矿单位
服务内容:办公楼保洁(含门岗)及会议服务、单身及带家公寓保洁、浴室服务、洗衣服务、洗车服务、洒水服务、报刊收发及文印室服务、外环卫保洁、立体车库保洁、绿化管护服务、井口送饮服务。本项目配置物业服务232人,绿化管护11人。除以上服务人员外,该项目要求至少配置项目经理1人,主管5人。
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要求。
2.1.3、标段划分:五个标段。
标段 |
项目 |
物业人数 |
绿化人数 |
最高限价 (万元,含税) |
服务地点 |
一标段 |
神东专业化基地及维修三厂物业服务项目 |
216 |
23 |
5301.3382 |
乌兰木伦镇上湾区域 |
二标段 |
神东上湾煤矿及马家塔区域物业服务项目 |
171 |
19 |
4216.3941 |
乌兰木伦镇上湾及马家塔区域 |
三标段 |
神东设备维修中心二厂物业服务项目 |
121 |
13 |
3093.8007 |
伊金霍洛旗神东设备维修中心二厂 |
四标段 |
神东上湾办公区域物业服务项目 |
126 |
14 |
3176.6631 |
乌兰木伦镇上湾区域 |
五标段 |
神东寸草塔及石圪台煤矿物业服务项目 |
232 |
11 |
5187.9265 |
伊金霍洛旗神东寸草塔煤矿、神木市大柳塔神东石圪台煤矿 |
2.1.4、服务期限(合同期限):合同签订后三年
2.1.5服务地址:矿业服务公司
2.1.6质量要求:服务质量须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质量等级为合格。依据《神东矿业服务公司外委专业化服务项目管理及考核办法》《神东矿业服务公司运行服务质量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物业管理制度对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详见技术文件。
2.1.7安全要求:安全责任主体为中标人。具体以签订的安全协议为准。拟派服务人员需按规定缴纳保险。
2.1.8、付款方式
投标单位中标价为签订合同的预估总价,实际结算价不能超合同预估总价。当服务期满或结算金额达到合同总价时,合同自动终止。具体费用结算方式如下:
1.物业费用:
1)依据实际上岗服务人数,按出勤据实结算,同时考核服务质量、车辆、工器具及耗材配置情况,根据考核结果按月支付服务费用。
2)服务单位要合理排班,保障每日在岗人数满足服务需求。对人员不足或不符合重点岗位任职要求的扣除相应服务费用。
2.绿化管护费:根据季节性要求考核并支付服务费,1月至3月每月按年度总费用的3%,4月按年度总费用的5%,5月至6月每月按年度总费用的20%,7月至8月每月按年度总费用的15%,9月至10月每月按年度总费用的5%,11月至12月每月按年度总费用的3%结算。
考核标准详见技术要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物业服务合同业绩2份,且单个业绩合同金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和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所提供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含税、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发票开具日期须在2025年7月30日前(不含),否则按无效认定。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用户证明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9-30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10-09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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