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2025年6月聚甲醛项目甲醛回收塔及再沸器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206118,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一个包。供货范围如下:
序号 |
需求单位 |
物资编码 |
物资描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煤制油化工工程建设指挥部 |
20001693 |
板式塔-通用 主要材质: SB-575N10276(上段) SA-240317L(下段) |
台 |
1 |
甲醛回收塔,设备位号:C-2280 |
2 |
煤制油化工工程建设指挥部 |
20000015 |
管式换热器-通用 主要材质: 壳程:Q345R、N10276 换热管:SB-622 N10276 管板:16MnⅢ堆焊 N10276 |
台 |
2 |
再沸器,设备位号:E-2281A/B |
注:①付款方式:整单结算,合同签订后收到卖方提供的合同总价20%的银行预付款保函审核无误后,支付给卖方合同总价20%的预付款;进度款30%(设备板材、主体锻件、换热管到厂后);货到验收合格且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给卖方合同总价20%;货物整体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给卖方合同总价20%,留10%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质保金。②支付形式:全额银行电汇;③质保期:货到验收合格后18个月,或安装运行正常使用后12个月,二者以先到为准;④交货期:2026年10月20日;⑤交货方式:货到现场车板交货,由买方卸货。⑥交货地点:宁夏灵武市宁东镇煤化工基地聚甲醛项目现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制造商;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子项目包含大型高压容器(A1)。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换热管材质为N10276或C276且直径≥2米的换热器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和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发票须包含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每张发票清晰可辨且须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一致,否则按无效认定),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果合同中不体现上述关键信息,还须提供与合同对应的能体现出上述关键信息的技术协议或与合同或技术协议位号有对应关系的图纸)。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7-0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7-06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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