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宁东二期2025至2026年炉外脱硫石灰石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406487,招标人为国能宁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宁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国能宁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2×660MW超超临界空冷机组,二期机组每台炉设置1套脱硫装置,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艺,脱硫效率不低于98.9%,脱硫塔出口SO2排放浓度≤35mg/Nm3。石灰石浆液制备系统为一期、二期工程公用制浆系统,制浆系统由二期工程统一设计,整体系统设置在二期工程脱硫场地上,一期工程用浆通过管道将浆液送至一期脱硫工程脱硫石灰石浆液箱内。石灰石浆液制备系统设2台湿式球磨机、2台斗式提升机、2个石灰石贮仓有效容积:2×1300m3 ,1个石灰石料场堆放区约800m3储量。由于招标人现场脱硫剂(石灰石)储备能力有限,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分批供货,现场储存转运、料仓二次上料(配备装载机1辆、装载机司机1名)等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预估数量:8万吨,供货形态为脱硫石灰石干燥无杂物混淆;化学成分:(CaO≥50.4%;氧化镁(MgO)≤2.3%;3mm<粒径范围<10mm)。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包),招标范围为:宁夏电力宁东二期2025至2026年炉外脱硫石灰石采购,预估数量总量为8万吨。
2.1.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投标人分批次向招标人供货,每批次供货时间及供货数量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协议终止条件:框架协议项下的订单累计数量达到(但不超过)框架协议约定的总数量或框架协议约定的有效期限截止日期到达,则终止框架协议,两者先到为准)。
2.1.4交货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马家滩镇韩家沟村国能宁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现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生产商须提供有效的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本次招标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代理授权书和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2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石灰石或石灰石粉销售合同业绩1份,且单份合同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5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7-1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7-16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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