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准能集团哈尔乌素设备维修中心机械式单斗挖掘机斗杆等配件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60300033,招标人为国能准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准能哈尔乌素设备维修中心,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本项目共1个包次,采购哈尔乌素设备维修中心机械式单斗挖掘机斗杆等配件,明细如下:
| 序号 |
采购编码 |
采购编码描述 |
单位 |
数量 |
使用寿命 |
备注 |
| 1 |
11072155 |
斗杆\K1902.02.00\机械式单斗挖掘机\WK-55\国产 |
件 |
1 |
30000H |
|
| 2 |
11456165 |
提升滚筒\S022464\机械式单斗挖掘机\495HR\国产 |
件 |
2 |
30000H |
|
| 3 |
11088534 |
齿轮轴装置\K1801.05.03.00SH\机械式单斗挖掘机\WK-35\国产 |
件 |
2 |
20000H |
2.1.2交货期及交货地点:合同生效后8个月内,乙方按照甲方需求分批次交货至哈尔乌素供应站。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含铲斗斗容 35 立方米及以上机械式单斗挖掘机的提升滚筒或斗杆(铲杆)销售合同业绩 1 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合同的至少1张发票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若提供的业绩合同中未明确体现铲斗斗容,须同时提供其他能证明车铲斗斗容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是用户证明或其他形式的证明材料。)发票要求:1)开票日期须为投标截止当日向前追溯60天之前的日期;2)发票内容须体现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不含税)或校验码;3)发票清晰可辨且须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一致,并须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查验截图;不符合发票要求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需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1-0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1-12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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