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资本控股数字产融行业标准制定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212271,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 项目概况
数字经济时代,国家已将数据作为生产要素,要求用新的生产工具建立与之相配套的生产关系,形成新的数字经济生产力。同时,“国内大循环、国际国内双循环”的政治经济环境要求金融必须脱虚向实,重视普惠金融,要求央国企作为“链长”赋能上下游中小企业,实现固链、补链、延链、强链。近年内,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数字产融相关政策,大力推进数字化转型,实现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着重强调数字技术在产业金融中的应用,实现数字资产价值,促进数字产融发展。
国家能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资委大力发展数字经济的有关决策部署,积极响应央国企作为“链长”赋能上下游中小企业实现固链、补链、延链、强链的号召,把服务实体经济作为第一要务,紧紧围绕国家能源集团主业,以“数智链接产融 聚势赋能生态”为愿景,创新打造能源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国能e链”。该平台聚焦国家能源集团产业链供应链场景,构建“能源+金融+科技”的嵌入式场景金融创新服务模式,提供全流程、全周期的金融服务供给,实现面向能源产业生态的“一站式”场景金融服务,实现产业链全面降本增效,促进实体产业高质量发展。国家能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的领先实践获得行业的高度认可,2024年和2025年连续两年荣膺中国供应链金融行业标杆评选表彰的“最佳供应链金融领军企业”称号,并荣获国家部委、行业相关奖项10余项。
为进一步提升国能e链在数字产融行业的竞争力和引领性,打造央企数字化产融合作创新模式示范标杆,国家能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公司拟开展“数字产融行业标准制定项目”,为产融合作领域的数字化转型提供标准化、科学化的评价框架,解决当前评价标准碎片化、主观性强的问题,形成行业共识和规范,为企业自我诊断、行业对标和政府监管提供统一依据,为能源行业产融合作创新发展贡献力量,彰显央企担当。
2.1.2 招标范围
基于国家能源集团能源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国能e链建设运营工作实践,开展数字化产融合作基础术语、企业产融合作数字化转型综合能力水平评价、数字化产融服务平台化水平评价、数字化产融合作平台架构指南和数字产融数据模型体系设计5个方面的数字产融行业标准制定工作,完成5项数字产融行业标准的研究起草和立项发布,具体标准名称以正式发布的标准名称为准。
2.1.3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2 其他:/
2.3 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主要研究内容:
基于国能e链平台的建设与运营实践,梳理并识别可在全行业推广的典型数据治理、技术架构、场景运用等赋能产业的方法或工具或模式,整理并起草形成5项行业标准,简要说明如下:
制定数字化产融合作基础术语,规定数字产业金融领域常用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数字产业金融的规划、建设、评估和发展。
制定企业产融合作数字化转型综合能力水平评价标准,规定企业产融合作数字化转型综合能力水平评价的总体原则、评价维度与核心指标和数字化转型能力评价分级等内容,适用于企业进行产融合作数字化转型能力的自我评估和第三方评价。
制定数字化产融服务平台化水平评价标准,规定数字化产融服体系平台化水平评价的总体原则、评价框架、核心指标和数字化产融服体系平台化水平评价分级等内容,适用于进行数字化产融服体系平台化的水平评价自我评估和第三方评价。
制定数字化产融合作平台架构指南,从数字化产融平台建设方向、建设要求出发,明确数字化产融服务平台的业务架构、应用架构、技术架构、数据架构的主要构成、关键能力及设计要点,适用于数字化产融服务平台的建设,以指导从事或参与数字化产业金融开放平台建设的相关方开展相关工作。
制定数字产融数据模型体系设计,规定数字产融数据模型体系设计的设计原则、核心模型、技术规范及参考标准等内容,适用于产业与金融融合场景下的数据建模标准化。
各项标准的名字及具体内容及最终发布为准。
预期目标:
完成以上5个方面共5项行业标准的正式立项及发布。
2.4 项目服务期:本项目总工期36个月。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1个月内完成标准项目计划书;5项数字产融行标的立项及发布可分期完成,14个月内,完成首批2-3项行标立项;26个月内完成全部5项行标的立项;在36个月内完成5项行标的正式发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行业标准及以上标准咨询服务项目或含行业及以上标准交付物的项目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明。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是1个已生效的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起草人,须提供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https://openstd.samr.gov.cn/bzgk/gb/)或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s://std.samr.gov.cn/)查询截图,或已发布的标准文件中明确该项目负责人为起草人的相关页面扫描件。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科研设施及装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12-31 12: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1-08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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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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