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投资国华(贵州)新能源有限公司望谟县新寨光伏电站项目PC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010964,招标人为国华(贵州)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华(贵州)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国华投资国华(贵州)新能源有限公司望谟县新寨光伏电站项目位于贵州省黔西南州望谟县南侧的平洞街道坝奔村、里山村和蔗香镇平亮村附近。场址中心距望谟县直线距离约 7km,距贵阳市直线距离约 180km。地块总体呈北西向不规则展布,地势总体南高北低、东高西低。场区内地形主要为较缓-较陡斜坡,自然坡角 10°-25°,西北侧为望谟河,地表植被较发育,场区大部分地区海拔高程在 490-965m 之间,相对高差小于500m,总体属典型低山地貌。
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为直流侧257.6MWp,交流侧200MW。拟采用640Wp组件,接入320kW组串式逆变器和64台箱式升压变压器。新建新寨220kV升压站1座,光伏场区通过8回35kV(架空-电缆)集电线约82km,其中单回路架空路径长度26.7km,双回路架空路径长约39.3km,地埋16km。接入220kV新寨升压站,220kV新寨升压站最终出线1回220kV线路至500kV望谟变,线路长度约1x15km,导线截面采用2x630mm²,500kV望谟变扩建至220kV新寨升压站220kV出线间隔1个。
2.1.2招标范围:
国华投资国华(贵州)新能源有限公司望谟县新寨光伏电站项目PC总承包工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项目升压站建筑及安装工程、新建道路及改扩建道路、光伏支架基础浇筑及组件和逆变器设备安装、箱变基础及设备安装、设备及材料采购(除甲供设备外)、运输(含保管)、电气安装、35kV集电线路工程、送出线路工程(含间隔改造)、调试、并网、试运行,环水保生态监测、修复及临时用地复垦,项目各专项检测及水保、环保、安全、职业健康、消防、工程档案等验收备案,与政府、电网、土地、林业、村民等的相关协调,试运行、办理施工中涉及线路穿跨越线路及其他设施手续、移交、质保期服务及配合过程结算及竣工结算等全部相关工作。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设备材料采购:
本项目GIS、SVG、箱变为甲供设备,其余所需的设备、材料均为乙供,具体甲供及乙供范围详见发包人要求;
二.工程施工:满足项目并网运行和验收的土建、临时设施施工、电气安装、电力质监、调试、并网、试运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和消缺,水保、环保、安全、职业卫生健康等“三同时”等相关工作,项目施工制度及要求符合望谟县新寨光伏电站厂区相关工作要求,项目各专项验收,人员培训和最终交付运营,质保期内的质量保修服务,配合结算、竣工决算审计等全部相关工作,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三、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完全负责项目所有地表赔偿、临时用地、租地、征地工作,项目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书、并网等全部所需手续办理,生产专用通道开通等相关手续,负责委托第三方进行本项目保护定值、二次安防、等保测评、涉网试验、水保、环保、安全、消防等的报告编制并取得相关验收备案文件,与国土、林业、电网、政府、水务局、环保局、村民等进行相关协调,完成相关验收备案、协议签署等工作,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2.1.3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时间: 2025年12月3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竣工时间: 2026年12月30日(或对侧站投运后一个月内全容量并网)。
里程碑节点:
2026 年 01 月 31 日,首个光伏发电单元基础开始施工;
2026 年 05 月 01 日,首个光伏发电单元开始安装;
2026 年 10 月 01 日,主要设备到货完成;
2026 年 11 月 30 日,场内集电线路、送出线路具备带电条件;
2026 年 12 月 10 日,升压站设备安装调试完成;
2026 年 12 月 29 日,升压站倒送电(或对侧站投运后1个月内);
2026 年 12 月 30 日,全部光伏发电单元并网发电(或对侧站投运后1个月内)。
(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发包人有权对工期里程碑节点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主要设备采购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1.4质量要求:要求工程质量满足国家能源集团、国华投资公司质量技术要求,达到国家和现行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要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证书,其中承装、承试为一级及以上。(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00MW及以上光伏电站EPC或PC或施工总承包(合同内容须至少包含光伏厂区、220kV及以上升压站建安、220kV及以上送出线路工程施工内容)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200MW及以上光伏电站EPC或PC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投标人自行出具的任命文件无效。(3)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在本单位2024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连续12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投标人需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承诺函》,不得修改承诺函内容,不提供签字盖章扫描件视为未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投标将按否决处理。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11-2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11-27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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