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煤制油化工工程建设指挥部MTP改造项目烯烃分离装置丙烷回收单元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410029,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宁夏煤业煤制油化工工程建设指挥部MTP改造项目烯烃分离装置丙烷回收单元采购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采购项目共一个标包,招标范围详见下表:
| 序号 |
需求单位 |
物资编码 |
物资描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煤制油化工工程建设指挥部 |
20001302 |
各种其他煤化工设备-通用 |
套 |
1 |
具体参数详见技术文件 |
2.2 其他:2.2.1交货期:2026年7月30日前。
2.2.2交货地点:宁夏灵武市宁东镇宁夏煤业公司煤制油化工工程建设指挥部MTP改造项目建设现场。
2.2.3付款方式:整单结算,合同签订后收到投标人提供的合同总价20%的银行预付款保函审核无误后,支付给投标人合同总价20%;货到验收合格且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给投标人合同总价40%;货物整体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给投标人合同总价30%,留10%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质保金。
2.2.4支付形式:全额银行电汇。
2.2.5质保期:质保期为货到验收合格后18个月或安装使用合格后12个月(以先到为准)。
2.2.6交付方式:货到现场车板交货,由招标人卸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烯烃分离装置丙烷回收单元的供货合同业绩1份。 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及对应每份合同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和其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截图,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合同扫描件未体现以上关键信息要求,须提供与合同对应的技术协议关键页扫描件或图纸扫描件或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体现标的物关键信息要求的证明材料);发票须包含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等信息,发票清晰可辨且须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一致,否则按无效认定。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10-2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11-03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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