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榆林能源地面生产车辆维修专业化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309951,招标人为国能榆林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榆林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招标范围:维修服务包括皮卡车、叉车、洒水车、装载机、通勤客车、奥迪、越野车等车型的整车修理、总成修理、电器修理、车辆小修、日常维护、保养、维护救援,车内装饰维护和检测服务等与车辆相关业务。
2.1.2服务期限:青龙寺煤矿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郭家湾、洗选中心其他单位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1.3质量要求:所采用的零部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汽车零部件国家标准》(汽车生产厂商指定的配件生产企业其生产的,经由厂商认证的配套零部件),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以旧顶新。
2.2 其他:①招标人的场(厂)车(叉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装载机)以及未上户车辆(清扫车)等车辆无法自行到达投标人自备场所的由投标人自行安排运输工具运输至投标人自备场所,并在维修完成后将车辆运输至招标人指定地点,车辆的装卸、运输、燃油、过路费以及人员费用等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②招标人需维保的车辆距离投标人自备维修场所100公里以上的,投标人必须自备运输工具将车辆运输至投标人自备场所,车辆的装卸、运输、燃油、过路费以及人员费用等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在维修完成后将车辆运输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同时,车辆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并负责赔偿因安全事故导致招标人车辆损坏的所有费用。
③如遇抢修,若无法在故障地修复,投标人须经招标人同意后,自行安排运输工具运输至投标人自备场所进行维修,装卸及运输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二类及以上机动车维修)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汽车维修二类及以上)。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机动车辆维修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及与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发票开具时间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提供增值税发票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查验结果不符,或发票信息不全,或信息模糊导致无法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10-2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11-03 16:00:00。
**
本公告的详情仅对VIP会员或SVIP员查阅,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