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神东煤炭财务资本部神东煤炭往来款项专项审计外委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309505,招标人为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东煤炭分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神东煤炭集团,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为贯彻国资委司库往来数据穿透式监管要求,落实集团“对余额出现负数、虚拟供应商、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等现象严查严处”、“对无合同约定的预付款项重点研判原因”等工作要求,加强公司各类往来款项管理,防范债务逾期风险,进一步提高公司风险识别、防控和纠治能力,拟对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东煤炭分公司所属单位、神东煤炭集团所属单位及各法人单位、杭锦能源公司进行往来款项专项审计。
截至2025年7月,神东煤炭管理口径应收账款余额37.75亿元、预付账款余额15.92亿元、其他应收款余额806.90亿元(其中资金归集798.97亿元,其他应收款余额7.93亿元)、应付账款余额60.98亿元、其他应付款余额44.48亿元、预收账款余额0.08亿元、合同负债余额0.50亿元、长期应付款余额29.74亿元。
2.1.2.采购范围: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东煤炭分公司所属单位、神东煤炭集团所属单位及各法人单位、杭锦能源公司进行往来款项专项审计。
2.1.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4、服务期限(合同期限):合同签订后12个月。
2.1.5服务地址:国能神东煤炭集团
2.1.6、质量要求:服务质量须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详见技术文件要求。
2.1.7、安全要求:安全责任主体为中标人。具体以签订的安全协议为准。不允许分包,不允许井下劳务派遣用工,涉及井下工作时,拟派服务人员须为投标人的合同制员工,并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保。
2.1.8、付款方式
在出具审计报告并移交档案资料后,由一次性支付服务费。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2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的往来款项清理或往来款项审计的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1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及每份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信息须清晰可查,发票开具日期须在2025年8月14日前(不含),否则按无效认定。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10-14 1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10-20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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