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吉林公司3家新能源场站实测建模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309473,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吉林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吉林电力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1.1项目概况:2023年9月7日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发布了“调控[2023]62号”文《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关于推进新能源场站实测建模工作的通知》,要求:“66KV及以上电压等级并网的新能源场站均需开展实测建模工作。”各项目单位需开展单机模型仿真校核工作,相关资质单位须及时反馈审核意见,如未通过审核责令整改。
2.1.2招标范围:国家能源集团吉林电力有限公司下属共3家新能源场站,分别为国能吉林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所属双辽井岗一期风电场49.5MW、长岭欧力风电场23.2MW,国能双辽发电有限公司双辽井岗二期风电场100MW,总装机172.7MW。为满足电网公司对新能源场站实测建模的要求,需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单位完成上述3家新能源场站实测建模服务工作。
2.1.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
2.1.4服务地点:吉林省双辽市、长岭县。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新能源项目实测或仿真数据建模服务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注:如合同中无法体现新能源项目的,须补充提供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新能源项目实测或仿真数据建模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10-13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10-20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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