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煤制油分公司2025年9月油气回收装置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208469,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序号 |
需求单位 |
物资描述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日期 |
交货地点 |
1 |
煤制油公用工程管理中心 |
油气回收处理设施撬块 |
套 |
1 |
合同签订后4个月,具体交付日期按采购订单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 |
国能宁夏煤业煤制油仓储配送中心指定地点 |
2 |
煤制油合成油厂 |
氧化催化(CO)撬块 |
套 |
1 |
注:①付款方式:整单结算,合同签订后设计完成后支付10%,到货安装完成并调试合格后付50%,运行一年性能验收合格后付30%,留10%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质保金。质保期为运行一年性能验收合格后12个月。②2.1.7支付形式:全额银行电汇。③2.1.8货物交付方式:货到现场车板交货,由买方卸货。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子项目包含压力管道设计GC2级及以上资质和固定式压力容器设计资质);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固定式压力容器制造(含安装、维修、改造),子项:固定式压力容器中、低压容器以上资质);
(5)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子项:工业管道安装GC2及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2020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石油化工或煤化工系统中油气回收或废气处理装置(至少包含直接燃烧(CEB)或催化燃烧(CO/RCO)或蓄热燃烧(RTO/TO)处理工艺,若合同中体现催化氧化工艺等同于催化燃烧(CO/RCO)或蓄热燃烧(RTO/TO),且处理量≥1000m3/h)的业绩1份(直接供货或EP或EPC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10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果合同中未体现上述关键信息,须提供与合同对应的能体现上述关键信息的技术协议扫描件)。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最多允许2家单位组成,须以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负责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各方分工和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9-0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9-12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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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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