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能源乌东煤矿供电安全管理系统物资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408392,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乌东煤矿,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乌东煤矿现有地面变电所16座和井下变电所4座,分别为井上、井下各配电点供电。地面主井驱动机房高压室已完成配电柜智能化改造,具备电力“五遥”功能,且具备一键顺控功能,地面采用全新的WLD-8100型电力监控后台;空压机房高低压配电室已接入PLC控制系统具备远程停送电功能;井下已建设KJ38(A)电力监控系统,已完成主要变电所的智能化改造,且具备防越级功能,除主要配电点外已实现3个工作面配电系统的智能化改造,均具备远程分合闸控制、后台管理和防越级控制功能。对照2024年《国家能源集团煤矿智能化管理办法》中供配电系统的智能化建设要求,进行供配电系统智能化补套,主要包含“能耗统计、电能质量监测及电子挂牌功能完善”、“智能防灭火系统建设”、“变电所门禁系统建设”、“远程停送电在线审批系统建设”、“供电终端定值智能整定功能应用”和“生产集中控制系统升级”。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不分标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供电安全管理系统 |
1套 |
2.1.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设备到货、安装、调试。
2.1.4交货地点:新疆能源乌东煤矿供应站(米东区小红沟路4559号)。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煤矿供配电监控系统或电力监控系统或防越级跳闸系统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9-0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9-10 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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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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