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辽宁公司沈西厂2号炉电除尘改造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606656,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辽宁电力有限公司沈西热电厂,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辽宁电力有限公司沈西热电厂,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 项目概况
国家能源集团辽宁电力有限公司沈西热电厂一期2×330MW机组供热工程,配套2台1125t/h锅炉,330MW汽轮发电机组。锅炉为引进型亚临界自然循环汽包锅炉,采用中速磨煤机直吹式制粉系统,直流式煤粉燃烧器四角布置,切圆燃烧,一次再热,平衡通风,三分仓容克式空气预热器,干式排渣,全钢构架,悬吊结构,运转层以上为紧身封闭。电除尘器配置浙江天洁集团生产的卧式、板式双室五电场干式静电除尘器,供电设备改造为南京国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高频电源,每台炉电源数量20台,规格型号为72kV/1.2A。每台机组配2台289.7m2电除尘器,极板高度15.5m,设计处理烟气量为1899117m3/h,电除尘器设计保证效率≥99.74%。国家能源集团辽宁电力有限公司沈西热电厂2×330MW机组配套脱硫装置采用石灰石-石膏工艺,由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总承包。烟气脱硫装置按一炉一塔设置,每台炉配置吸收塔、石膏浆液处理系统,工艺水系统、石灰石粉储存及浆液制备系统、废水处理系统等。
2.1.2 招标范围
2号炉电除尘器升级改造本体及辅助系统改造的全部配套设备采购、生产及材料供货、运输储存、施工(包括拆除和安装)、冷热态调试、性能试验、消缺、培训、技术服务等在内的所有工作。
2.1.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0日前完成本项目。项目在机组计划性检修期间实施。二号机组计划检修时间为2025年09月10日至10月19日,施工工期35天,具体施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实施地点:国家能源集团辽宁电力有限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电除尘器新建(或改造)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7-1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7-22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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